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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健委11月5日公布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的九条措施,其中明确指出,要切实发挥好120紧急救援作用,指导120调度中心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提前做好呼叫座席扩充和应急车辆储备工作,要确保120急救电话在紧急情况下能打得通、联系上,救护车及时赶到接人,坚决杜绝出现120打不通、无车可派的情况。
甘肃省卫健委要求,各地要畅通风险区域群众看病就医通道,加强卫生健康、公安、街道(乡镇)、社区(村)、医疗卫生机构、120急救中心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做好中、高风险区内群众医疗服务保障。对血液透析、放化疗、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患者转运、救治等工作,加强“点对点”接送。 同时,要严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急危重症病人。对无核酸检测报告的急危重症患者第一时间抢救,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立缓冲区域,医务人员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在指定区域实施抢救,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 此外,甘肃省卫健委还要求,各地要加大“非绿码”定点医院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务人员管理等指导和监督力度,重点关注兰州市“非绿码”人员就医保障情况,在启用省级“非绿码”医院的基础上,密切结合疫情发展形势,指导兰州市扩大“非绿码”医院诊疗区域、扩增诊疗科目和救治床位,必要时整体腾空1家综合水平高、救治能力强的医院保障“非绿码”人员就医。 为了做好督促保障工作,甘肃省卫健委还将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尤其对发热门诊、急诊运行情况、“非绿码”定点医院保障情况、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对首诊负责制不落实、无故推诿病人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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