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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京出台《关于对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在“预警观察期”内实行“无事不扰”,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创造自由、宽松的生长环境。
所谓“无事不扰”,就是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让企业可以心无旁骛发展主业。毋庸讳言,多头执法、职权交叉、监管碎片化等问题,是长期困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特别是对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而言,其萌生勃发既是创新过程,也是试错过程,难免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一上来就“管死”,容易导致创新乏力和发展停滞。如果给它一个“观察期”“包容期”,只要不触碰底线,就允许创新试错、自我纠偏,有助于在治理监管与产业发展间实现平衡和双赢。这也是“包容审慎”的应有之义。
从本质上讲,“无事不扰”是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体现。如何处理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关系,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考验地方政府的重要课题。现实中,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手伸太长”的惯性,虽然以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出发点,但过多使用行政手段、过度干预市场行为,以致“看得见的手”压制了“看不见的手”,影响了市场的自发功能和运行节奏,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深圳坊间流传一个故事,有人问大疆科技创始人汪滔:在初创期,深圳为大疆做了什么?他的回答是:“什么也没做,但这就是最大的帮助。”的确,政府专注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不垒围墙、不设障碍,让企业全身心投入创新研发和市场开拓中去,正是民营经济发达、创新活力迸发的重要原因所在。
需要厘清的是,“无事不扰”不等于“无事可做”,更不是“有事不管”。好的政府服务犹如“空气”,平时无事不扰、没有感觉,遇到问题,就要无处不在、有求必应。一方面,包容审慎并非自由放任,一旦碰触底线,不管是传统业态还是新业态,都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依法打击,牢牢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关心关注企业“成长中的烦恼”,对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回应、切实解决,确保各类惠企纾困政策直达末梢、应享尽享。一言以蔽之,政府部门就应本着“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服务精神,既要避免“用力过猛”“执法扰企”,又要尽可能纾企业之困、固市场之本、培创新之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某种程度上,相对于“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也许更难做到。政府部门应该做“店小二”,已成社会共识,但“店小二”绝不意味着什么都管,越俎代庖甚至“无事生非”。从深层次看,阻碍营商环境优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也正在于此。当前,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仅要将“无事不扰、有事必应”落到实处,还应将步子迈得再大一些、力度再强一些、探索再深一些,让“无事不扰、有事必应”成为常态,切实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深层次活力,为企业松开手脚、大展身手吃下“定心丸”,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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