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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还是“不高”,这是一个问题。11月13日,多家专业机构、行业学(协)会联合发布《中国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将我国成人高血压诊断界值下调至≥130/80mmHg(毫米汞柱)。15日晚,国家卫健委回应称,国家对于高血压等疾病诊断标准的制发有规范程序要求,专家的研究成果不作为国家疾病诊断标准。两天之内发布的这两条“权威信息”,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不少人直言“很困惑”。
说它们都是“权威信息”并不夸张。联袂发布《中国高血压临床实践指南》的单位,包括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参加线上发布会的是知名医学专家、教授甚至院士,而报道这一发布会的,也包括众多专业媒体。至于国家卫健委出面发声,就更是权威的澄清。“权威信息”不同调,难免让人感到困惑。
“信息乌龙”自然不会凭空产生。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说法,国家对于高血压等疾病诊断标准的制发有规范程序要求。人们有理由怀疑,多家机构联合制订、发布“新指南”时,并没有完全、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程序要求,否则也不至于出现高血压诊断“新指南”与“国家标准”不同步、不同调,迅速被主管部门澄清的局面。而梳理、溯源众多媒体的报道,只有个别媒体在报道中提到,此次发布会上提供的高血压诊断新标准是“推荐标准”。很显然,“推荐标准”并非已经被采纳的“国家标准”。公众对此信息发生严重误读,相关媒体显然负有传播责任。
有人说,专家研究成果、推荐标准被公众误读也不全是坏事,最起码可以起到唤起公众关注、重视高血压预防控制的作用,长远看来也可以为国家调整相关诊断标准预作铺垫。这种看法有待商榷。唤起公众关注健康、预防疾病,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健康教育、专业科普,没有必要通过制造“信息乌龙”,让公众一惊一乍,集体陷于焦虑和困惑。即便国家将来要调整相关诊断标准,也要基于国情、尊重科学、尊重实际,事前进行充分论证。慢性病诊疗标准调整不仅关系到公众健康,也涉及医保、财政和医药市场等方方面面,不可能仅凭一纸“推荐意见”就马上做出改变。据报道,2017年,美国心脏协会/心脏病学会(AHA/ACC)率先发布指南,首次将高血压的定义下调为130/80毫米汞柱。不过,这一标准至今仍有争议。
公共信息关涉公众利益、影响公共秩序,发布和传播公共信息理应慎之又慎。发布主体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程序履行自身职责,切实防止自身“工作议程”与政府“政策议程”直接对冲。作为公共信息的传播者,媒体应当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准确、严谨进行报道。还要看到,有些公共信息背后牵涉到不同利益主体,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关联、利益输送,公众应当睁大眼睛、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对蓄意误导公众牟取私利者,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管和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健康、清朗的信息传播环境。
(左中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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