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1月30日下午,盐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及解读《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盐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决兑现国家和省市各项惠企政策,及时制定实施增量政策,让市场主体留得青山、赢得未来。记者发现,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紧扣“准、实、强、快”的原则,立足可定义、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将上级政策与盐城实际相结合、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政策普惠性与行业特殊性相结合,着力让市场主体有更多获得感,使政策有更大受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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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经济要稳住”盐城这样拼经济
2022年,盐城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稳经济各项政策,开展“企业大走访、项目大推进、产业大招商”活动,出台助企纾困“二十条”等措施,多措并举扩内需、畅循环、稳增长,经济加快恢复、持续向好。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6%)、规上工业增加值(9.3%)、服务业增加值(3.6%)、贷款余额(18.9%)等4项指标增速居全省首位,11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列。新一年,盐城经济如何开局起步?《实施意见》聚焦经济运行中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政策精准性、有效性,提出12个方面56条政策措施,包括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健康产业发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进一步引导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
“真金白银”助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实施意见》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财政安排17.3亿元涉企专项资金,聚焦产业链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旅游业发展等14个领域,集中保障、突出重点,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等进行支持。为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实施意见》明确,聚焦“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确保2023年各项贷款增速不低于15%,力争新增贷款达到1500亿元。对当年新增的规上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开展“盐创新品”系列活动,支持企业采购创新产品打造应用场景,对列入优秀示范应用场景的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贴心服务”助力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对2023年一季度开票销售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增长达到15%以上的市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市开发区、大丰区)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稳岗留工,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当年增幅8%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的运转离不开人力的支持,将开展“百场千企万岗”招聘行动,组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0场次以上,发布岗位10万个以上。同时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含合租)有营运资质企业的客车“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的企业,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盐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打造便企利企的政务环境,深化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市县各级政务大厅涉企服务综合窗口覆盖率达100%,构建“15分钟+24小时”政务服务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涉企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三张清单”,市场主体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万所联万会”机制,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推出涉企法律服务清单,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全生命周期公证保护。
“三驾马车”发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是稳增长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审批支持和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要素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用林保障、用能保障、环保指标保障,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强化市县重大项目资本金配套。外贸、外资等工作稳中提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持续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扩面降费,加强对重点外资项目调度服务,切实营造外商投资良好发展环境。扩大消费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实施意见》重点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围绕促流通扩消费开展“146消费提振行动”,组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鼓励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验推广活动。支持发展农村电商,对盐城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达300万元、5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盐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打好文旅市场重振“组合拳”,推动特色夜市街区创建、步行街改造提升和城乡社区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与携程共同打响“到盐城嗨周末”品牌,支持建设康养(疗休养)、研学、体旅等基地,推动荷兰花海、黄海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度假区)成为长三角首选康养目的地。同时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综合运用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调整盐城市“一城一策”工作方案,优化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健康、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围绕扩大内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次《实施意见》将全方面提升经济发展信心,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卞小燕 通讯员 倪士成
关键词: 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