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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4月25日上午9:30,南京交警四大队和机动大队铁骑中队专门部署警力,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月安街路口设置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查处岗点,对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有一小部分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还有不少市民没有正确佩戴头盔。针对此现象,初次,民警会对其进行宣传教育;第二次,要对其罚款20元;第三次,要对其罚款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机动大队铁骑中队民警王姜特别强调:“佩戴头盔没系安全扣等于白戴,一旦受到碰撞,头盔便会轻易地弹飞出去,从而起不到保护作用。”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室民警郎伟超告诉记者,4月份,江东中路月安街路口发生了两起电动自行车与小汽车碰撞事故,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仅摔倒受伤,还因为闯红灯承担了事故主要责任,因此交管部门重点围绕该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江苏省公安厅部署从4月24日起至7月底,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从源头监管、路面执法、联动共治、宣传教育4个环节集中攻坚,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率、守法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行动目标,努力以电动自行车整治“点的突破”带动交通事故预防整体质效“面的提升”。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吕鑫 王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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