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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5月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3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计划》)。该计划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守牢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
《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围绕六大专项行动展开。这六大专项行动分别是: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动源头治理管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其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群众重复反映的噪声、异味、散堆垃圾等问题,以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重点件和长江警示片涉及的问题,还包括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省厅交办件和挂牌督办件涉及的问题。“全面推动源头治理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将加强执法、环评、监测联动监管,完善环评许可执法清单,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发布会现场,记者获悉,目前全省有2.9万家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成2200多个标准空气、水质自动站,一批先进无人机、走航车先后列装……这些为推行非现场执法提供了物质基础。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利用强大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对企业进行非现场检查,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大力实施非现场监管集成平台建设,推动传统“人防”监管向“人防+技防”智慧监管转变,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的全面突破。
近年来,我省自然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今年的自然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将采取哪些有力的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栾小军介绍,省生态环境厅拟在今年6月至9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将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能力;主动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通报、移交、反馈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和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环境监管数据是环境管理的“生命线”。“谁弄虚作假,谁就触碰了‘高压线’。”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黄忠泉表示,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开展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专项行动。在行动措施方面,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信用监管等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资质认定管理的,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姚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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