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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针对畸高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费等房产乱象的。
因为交易门槛所限,国内二手房房屋交易高度依赖中介。中介为买卖双方提供诸如协助看房、网签过户、贷款融资等服务,帮助其规避交易风险,理应收取一定费用,但在一些大中城市,数百万元总价的房产,动辄超过2%的费用,加剧了购房者负担。收费畸高之外,交易还存在乱收费、不透明等现象,一些中介和机构更是将按揭费、担保费等各类额外收费与中介费捆绑,通过“浑水摸鱼”的方式收割购房者“韭菜”。
中介费用市场化定价本合情合理,但不少中介收取的高额中介费不是来源于充分的市场竞争和高质量的中介服务,而是来源于凭借自身优势地位对区域房源尤其是优质房源形成的事实性垄断,一些中介机构向公众大吹“涨风”、对外发布虚假房源、故意制造交易双方信息差,甚至“囤房促涨”,凭借垄断地位制定不合理交易价格,人为推高中介费用。
当前,我国房地产已进入存量时代,过高的交易费用,无疑会加重买卖双方经济负担,甚至阻碍了二手房流动性,不利于中介行业的业绩提升。要盘活存量,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就要降低中介费在内的各类交易成本,防止过高的中介费用和乱收费现象成为市场良性循环的障碍。
虽然《意见》针对中介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等问题,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实施后具体效果如何还要看后续的细则和行动。要遏制中介费乱象,一是要打破头部平台垄断房源等行为,比如推出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简化房屋交易流程、降低房屋交易门槛,让买卖双方自由交易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同时,在规范引导中介收费标准过程中,也要防止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比如,中介费降低可能出现部分中介为“补损”而隐瞒买卖双方“两头吃”等不规范行为。既注重鼓励与引导,矫正畸高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费,又防止可能出现的不规范交易行为,才能真正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进入良性发展轨道。(韩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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