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宿迁泗阳县一名医生的及时报告,隐藏在6岁女童身边的性侵者被判刑12年。该消息迅速登上热搜,也让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从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试行意见,到被写入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被各方寄予厚望。截至目前,江苏各地已接收强制报告线索并成案351件,一批隐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时发现。各方也在期待,强制报告再“强力”一点,让更多的光照亮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资料图)
每报告一条线索,都可能拯救一个孩子
“孩子身体异常来医院检查,我发现她很可能遭遇了侵害,既心疼又愤怒,绝对要把这个坏人揪出来。”在泗阳县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中心,回忆当时接诊的情形,泗阳县康达医院的徐医生仍感到揪心。
在发现女孩身体情况异常后,徐医生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线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经过警方侦查,揪出了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检察机关公诉后,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4年。
徐医生的报告,正是照亮隐秘角落的一束光,让孩子无力报警、家长又不知详情的时候,还有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筑起“保护墙”。他们可以是医生、老师,也可以是所有公民。
随着江苏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一批隐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陆续“浮出水面”——
2020年4月16日,泰州市某医院发现即将出院的产妇邱某和入院登记信息中的照片长相完全不一样,立刻拨打了110。这一通简单的电话,揭开了一起借“送养”之名行“出卖”之实的拐卖儿童案的“盖子”。最终,邱某、黄某等4人因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追究刑责。
2021年2月1日,一名刚满12周岁、怀孕7个月的未成年人到宿迁市某县医院要求引产。因为值班医生的及时报告,揪出了逃窜到外省的强奸犯。
……
“大家每报告一条线索,都可能拯救一个孩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毛建忠深有感触地说,以往,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最薄弱也是最难的一环,就是“线索发现”环节。特别是强奸、猥亵等性侵类案件,大多数是熟人作案,隐蔽性极强。通过多年探索推进,强制报告制度在线索发现、案件处理、被害人救助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初步显现。从收到的强制报告线索来看,主要来源于教师、医务人员等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人员和机构。
“强制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相当广泛,只要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组织,都是义务主体。”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晶晶告诉记者,学校、宾馆等单位是发现危险苗头、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前方哨所,而医疗机构是及时发现不法侵害的重要防线。履行报告义务的人群当中,比较多的是医护人员。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超声医学科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每年科室都会上报一两起相关线索,医生有专业的检测方法,有机会直接接触相关受侵害个体,通过医学仪器直观看到他们身体存在的异常。比如,过往案例中,有的孩子手指断裂明显不是正常挤压碰撞造成的,疑似人为伤害,有的孩子刚满14岁却已怀孕,极有可能遭受了性侵害。
最高检此前的统计显示,未成年性侵犯罪中,案发地在宾馆酒店的占案件总量31.5%,有的省份甚至占到50%。去年,江苏一家宾馆因工作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受到表彰。“有一次,两名成年男性带着一名未成年人办理入住,也提供了未成年人家长的联系方式,电话打过去后,家长表示同意,但我们还是多留一个心眼,向派出所核实亲属关系。”工作人员李网(化名)说,多一分警惕,就有可能防止一次未成年人受伤害。他也坦言,曾担心会遭到打击报复,“但我相信司法机关的保密措施,保护孩子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不敢报告、不愿报告,制度落地仍有堵点
从江苏检察机关公布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可以看到了一个个普通人迸发的善意火花。但在更广阔的范围,强制报告制度被普遍接纳,还需要时间。
现实中,仍然存在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形。截至去年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5300余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通过强制报告发现线索的案件占比不到10%。
多地调研发现,当强制报告的主体要做出报告的决策时,却要面对多重因素的影响。比如,报告主体发现线索后不知道如何报告、向谁报告;也有报告主体心存顾忌,担心报告的情况不过是“虚惊一场”或日后遭受打击报复。记者采访发现,跟医生相比,老师的顾虑会更多——老师报告学生的情况,不仅可能得罪施害者,还有可能得罪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时不仅是施暴者害怕被发现,被害者及其家属可能也不愿意把这件事捅出去,如果报告了,师生以后怎么相处?”一位小学老师坦言。
更好的操作思路,是采用嵌入信息化系统的做法,让报告的这一过程可以便捷、无声地进行,从而减轻举报人的心理压力,提高报告的主动性。
今年1月31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民广泛使用的“i淮安”App中嵌入强制报告平台,报告人线上就可以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对线索进行举报,也可以选择实名或者匿名举报。2月初,淮安市检察院又联合当地卫生健康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上报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
“平台变医生判断为主动提示,医生只要按部就班操作就行,打消了医务人员该不该报告的顾虑,也解决了如何报告的难题。”平台运行的结果,让淮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韩雪娇感到振奋。心“淮”“未”来强制报告平台上线以来,已收到举报线索23件,“是过去几年总和的近两倍”。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各地检察机关已探索形成一些合作机制,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将强制报告制度送进1.2万个社区网格、常州、扬州等地检察机关聘请了未成年成长观察员、无锡、镇江等地检察机关建立了强制报告联系员制度、徐州市检察机关研发并上线运行“蓝风铃”强制报告信息系统,纳入近1.6万名报告主体。
真问责严追责,让制度“长出牙齿”
侵害未成年人者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些发现不法侵害情况但无动于衷的“围观者”又该当何责?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报告不再是一种善意选择,而是法定义务。
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过去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为了让制度“长出牙齿”,江苏检察机关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推动相关部门追责。
因相关义务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我省检察机关运用民事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一次“破冰”之诉就发生在徐州。
面对穿着校服、满身酒气、步履踉跄的未成年女学生和两名男子,宾馆前台服务员既没有依法询问、登记身份信息,也没有按规定与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学校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告,直接安排了一间房入住,放任了性侵悲剧的发生。公安机关对涉案宾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支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涉案宾馆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1万元。
但是另一起案件中,一家民营医院医生明知14岁女生来院检查时已妊娠12周,并推定被害人在14周岁前发生了性行为,存在遭受他人性侵害的可能,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之后,被害人在另一家医院检查时被医生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最终陈某某因犯强奸罪被追究刑责。而相应的主管部门并未对不报告的医生进行处罚。
记者梳理已公开的案例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公职人员,大多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
“要确保‘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性,关键在于落实。”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看来,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意见都明确对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不当的进行追责,但相关规定仍然模糊和笼统。目前的处罚力度,很难实现真正的“强制性”。此外,对于未报告但未产生严重后果的也应有所惩戒,“现实中,存在着大量未报告但也未产生直接严重后果的情形,但是有些后果虽然短期内无法显现,却可能已经在更深层面影响孩子的身心发育,对于这部分未尽义务的群体,也应采取训诫、批评等措施。”
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显然是不够的。毛建忠介绍,江苏检察机关和教育、民政等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加强沟通交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强制报告工作联系人、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提高线索发现的及时性和案件办理的效果。此外,源头治理也在同步跟上。“聚焦宾馆、酒吧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高发的场所,教育、医疗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行业,由主管部门牵头,实行重点监督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撰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顾敏 卢晓琳 刘春
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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