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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记者19日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日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将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解决了不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过,记者了解到,有些地方在改造中仍存在重“面子”轻“里子”、施工现场组织粗放、工程管理监管缺位、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等问题。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多方责任。要求各地老旧小区改造中突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严把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或供应、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同时,要落实小区改造告知义务,提前在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告知改造范围、改造时间。要发动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与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畅通质量回访和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跟进调查,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设计单位人员应进社区、进小区扎实做好前期调研和小区现状诊断评估,坚持“一区一策”搞设计,提高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可实施性,并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图纸存在的各种问题。施工单位则需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带户作业”的特点,综合考虑小区交通条件、居民出行安全等情况,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科学规划施工顺序,避免重复施工、反复扰民。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中间环节的验收工作。工程检测单位不得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完善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可采用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改造工程验收移交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严禁“边设计、边施工”或“边施工、边设计”的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屋面防水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抽测频率。同时,各地要强化建筑材料质量管控。各地住建部门需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强化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检测,严格核查建筑材料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确保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4个,持续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列入今年江苏省政府13类55件民生实事。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强化交卷意识,落实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下“加速键”。据统计,1-5月,全省实际推进改造1558个小区,涉及居民约47.34万户。其中,全省共1242个小区已开工建设,小区个数开工率为82.6%,居民户数开工率为89.9%,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3.9个、32.8个百分点。1-5月,全省各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共开展加装电梯4322部,比去年同期增加593部。
下一步,江苏将全力抓好今年改造任务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省内外典型经验做法,力争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示范项目。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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