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5日上午9时,江苏海洋伏休期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许可船等共2782艘陆续解禁出海开捕,而按照江苏省专项捕捞执行新规,达到捕捞限额,渔船立即召回。
根据海上天气与海况,受今年第6号台风“卡努”影响,原定于8月1日开海的江苏专项捕捞渔船出海时间推迟至5日上午9时。为科学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落实海上“枫桥经验”,2023年我省周密部署专项捕捞管理措施,积极申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工作,截至目前,除已经结束的毛虾、银鱼专项捕捞外,我省148艘沙海蜇专项捕捞渔船、2409艘刺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及225艘配套辅助船发放专项捕捞许可证。
在连云港近海海域,中国渔政32515指挥船与中国渔政32511、32516、32517、32518等五艘渔政执法船为渔船海上伴航护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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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占我省沿海三市专项捕捞许可船数量最多,共1513艘,有1354艘捕捞船、159艘辅助船。“渔民等了很久了。最快今夜明晨上第一批海货,梭子蟹、鲳鱼、马鲛鱼、红虾、虾婆、野生海捕对虾、八爪鱼、海螺、小黄鱼、鲳鱼”,连云港海渔支队罗腾飞说,今年船老大对捕捞很有信心,这几年三无渔船保持动态清零,伏击季休渔期间,海上偷捕现象发生率、违规捕捞率下降,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了充分的休养生息,渔业资源恢复和现有保有量持上升趋势。休渔期海上垂钓发现鲈鱼、海鲷、石九公鱼这些海产品品质、产量、密度明显好于往年。
而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最新通知,该市8月6日零时起解除台风管控,完成适航适任双检渔船,在后半夜解禁开航出海生产。“渔船在吕四渔港准备好几天了,终于等到专项捕捞渔船首航了”,南通国安水产公司总经理曹国安告诉记者,国安水产16条渔船今夜出海。
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调整了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东海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伏休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可谓史上最严。在此期间,刺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
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江苏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及捕捞辅助船提供配套服务的专项许可,明确专项捕捞作业范围、网目尺寸和数量、作业时间、申报时限等,研定了我省同一艘渔船申报不同的专项捕捞遵循“两个专项捕捞不得同时兼作”原则,强调严格执行限额捕捞制度,总体捕捞产量达到捕捞限额时,服从管理部门召回指令,立即停止捕捞生产并返港。对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渔捞日志、转载日志,不服从管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当年专项捕捞许可资格和下年度申请资格。
围绕新要求,沿海市县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培训渔民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技能,尤其是培训渔民熟练使用“渔港通”App、“江苏渔港通”小程序,夯实专项捕捞的管理基础。
目前,沿海各市县按照伏休期间监督管理要求,2023年专项捕捞期间,江苏省沿海定点上岸渔港17个,其中连云港7个,盐城5个,南通5个,专项捕捞期间17个港口对外开放,港内专项捕捞船只根据规定进行渔获物载卸和渔船补给,非专项捕捞船只继续实行伏休制度,由港口渔政中队以及闸管所共同管理。17个定点渔港已安排港口观察员19名,记录每日进出港船只数量以及渔获物产量情况,同时在全省遴选海上观察员49名。
为统筹协调全省专项捕捞工作,我省成立了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指挥部,对专项捕捞管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责令整改、约谈等方式开展工作督导,省农业农村厅组成督察组,分赴沿海三市开展专项捕捞督查,确保各市专项捕捞专班正常运作,检查17个定点上岸渔港管理情况,确保专项捕捞的进出港报告、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捞日志和转载日志填报等各项管理要求落地落实。
“省调综合执法船队从7月29日至8月6日开展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的第四次巡航执法,加强沿海三市专项捕捞执法监管,兼顾监管沙海蜇专项捕捞渔船,维护伏季休渔秩序”,巡航执法现场,江苏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副主任陈建荣告诉记者。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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