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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小儿近日在幼儿园争抢玩具,一个孩子头皮被对方用玩具戳伤。受伤孩子的家长鲁某某上门讨说法,期间,鲁某某掌掴男童面部,并与该男童祖父祖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致祖某某腿部骨折。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始于幼儿打闹,继以成人冲突,终于司法介入,这起原本相当封闭的冲突经由家用监控视频记录、互联网传播,很快广为人知、引发众议。不管法律最终给出怎样的裁决,可以肯定,此事没有“赢家”。无论是对当事各方还是围观公众,这都是一堂值得警醒的公开课。成年人究竟应当如何为孩子树立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榜样,尤其值得人们深思。
嬉戏打闹是孩童世界的日常,很难想象有哪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曾和小伙伴发生过矛盾,不少孩子还会因此受到伤害。说它是成长的必要代价,也许并不过分。家长如果不能理性对待孩子成长中难免遇到的各种意外,仅凭一腔“爱心”去严密“保护”孩子,难免会影响正常的家校(园)、家长之间的关系。在上述新闻中,鲁某某殴打孩童、致伤老人,无论是基于怎样的“爱心”“义愤”都很难获得公众谅解。对双方孩子,这更是一个以暴力解决矛盾纠纷的有害示范。父母之“爱”一旦越过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仅会伤害别人,终究也会伤害自己。相信鲁某某及其家人会从此事中汲取深刻的教训。
在传统熟人社会,小孩子之间拌嘴、打架,也常有家长护短,由此导致更大的纠纷,但同样不乏通情达理的家长亲自带着孩子上门赔礼道歉、冰释前嫌,为孩子树立“责己严而待人宽”“化干戈为玉帛”的良好榜样。两相对照,高下立决。从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这样的处事原则和教育方式仍然没有过时。在上述新闻中,两小儿发生争执、造成伤害发生在11月8日上午,而鲁某某上门讨说法则发生在当天晚上。试想,在事发后好几个小时处置问题的“窗口期”,“肇事”孩童家长如果能够及时、充分向对方展现致歉诚意,事情也许就是另外一个结局。而在警方当晚介入后,相关现场视频又被人传到网上,打人男子身份信息也遭曝光,这种诉诸舆论、不惜把事“闹大”的做法也难言合情、合理,对孩子也有不容忽略的负面影响。
此事还有一个“盲点”未解:两小儿在幼儿园发生矛盾,为何最终直面以对的只有双方家长?我们知道,预防和处置校园人身伤害是教育管理者的重要职责。在上述新闻中,不知为何,原本应当扮演这种居中调处、及时善后角色的校(园)方管理者始终没有现身、发声,而发生矛盾的幼儿家长却于事发当晚直接交涉、激烈冲突,一点缓冲的空间也没有,以至于矛盾和冲突迅速升级。相信随着调查工作的展开,相关教育管理者在此事件中是否尽职、尽责的问题也会有一个权威的说法。面对教育对象和家长,教育管理者天然具有这方面的高度和优势,并且有校园保险、法律法规等作为保障。尽量避免校园矛盾外溢扩散、升级恶化,教育管理者对此负有重要责任。
关键词: 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