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病毒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好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优化调整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主动报备行程。请近期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入境隔离后的来(返)宁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提前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入住酒店宾馆进行报备(单位、酒店等由社区统一扎口),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二、加强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所有省外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后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并实施“3天3检”,结果未出之前尽量居家,不去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场所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省外来(返)宁人员及时参加“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属地区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将通过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优化调整核酸检测及证明查验机制。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重点人群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运输等单位及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生本土疫情时,实施一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警戒式核酸筛查,由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发布核酸检测方案及公共场所、地铁、公交等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机制,低风险区居民离宁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优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苏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影剧院、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防控要求,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戴口罩、验码等防控措施。
五、持续强化场所码应用管理。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须将场所码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进入人员须主动扫码。各类场所、单位要安排专人认真查验进入人员“扫码通行”等信息,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开放或营业。
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运行,落实预检分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等制度,方便患者就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切实保障居民就医需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急危重症患者救治。
七、优化重点人群服务保障。高低风险区所在区要切实做好封控管控区域内人员服务保障,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特殊人群保障力度,针对其就医、购药等需求,建立无障碍绿色通道。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所在区有本土疫情且阳性病例有社会面活动轨迹的,上述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八、优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鼓励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群积极参加疫苗接种。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但未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针接种的市民,间隔期满后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或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效力。
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良好习惯,非必要不前往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地区,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关键词: 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