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郑某因其母亲于3月13日修理电动自行车欲出窦洪爽村卡口,该村负责人郑某某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未放行,为帮母亲出气便捏造事实诬告郑某某,郑某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1月12日,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旗帜鲜明地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十九届中央纪委会工作报告也提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今年以来,一场澄清正名和处置诬告陷害专项工作在连云港全面推开。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4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查实诬告陷害线索3起,处置恶意举报5件,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困境:不怕干事吃苦,就怕被冤枉“抹黑”
(资料图)
去年8月的一封不实举报信,曾让连云港市海州区孔望山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掌健感到灰心丧气,“当时就感觉要干事太难了!”
为了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掌健多方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牵头开展了多项教学楼改造工程和教学设备采购工作。然而,一封反映“掌健在任期间套取资金、收受回扣”的举报信,在其拟被提拔重用期间寄到了海州区纪委监委。虽然所有工程和采购都是严格按照程序、有证可查,但是这封不实举报还是让掌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毕竟人言可畏啊,我不怕苦、不怕累,就怕干事了还被冤枉‘抹黑’。”
掌健的“遭遇”不是个例。连云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坦言,干事创业一线、基层服务一线,往往是信访举报的“高发区”,而干事创业难免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导致恶意中伤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事件时有发生。
“瞭望君”梳理发现,除了无中生有、虚构事实,诽谤有关领导干部,还有一些“污名化”的诬告,意在打击报复公正执法执纪者。“东海县一机关朋友和同事打麻将被带回牛山派出所,通过熟人找公安局分管领导由所长安排办案民警王辉(分别送2万元现金),把此案销了……”2020年11月以来,东海县纪委监委连续21次收到此类匿名举报。然而,经过严格核查,言之凿凿的举报竟是杜撰而来的。举报人周某事后承认,之所以要多次举报,是因为王辉办理了其儿子赵某寻衅滋事罪一案,赵某因此被判刑8个月。
“这两年,这些莫须有的举报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总感觉多做多错,不如不做。”王辉一度想从负责办案的治安民警调整为社区民警。直到今年5月,东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牛山派出所为王辉澄清正名,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今年6月,王辉帮助八旬老人避免了15万元的诈骗损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
正名:还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
5月17日,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大竹园村“连心广场”上,一场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正在举行。当着全村25名党员群众代表的面,连云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逐项公布核查过程、取证情况和核查结论。
今年初,连云区纪委监委接连收到3封反映大竹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翟恩春售卖村集体茶叶不入账问题的匿名举报信。收到区纪委监委转办的这一线索,宿城街道纪工委调取了2017年以来茶园生产经营资料及账目,实地测量该村集体茶园面积,入户走访采摘茶叶的村民,并与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未发现相关问题。但是,当宿城街道纪工委将核查情况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时,连云区纪委监委又收到两封匿名举报信。经多次复核确认,调查结果无误。
“我们发现,仅仅在公示栏公示结果并不能彻底消除举报人的困惑和质疑,处理不好极易演变成重复访、越级访。”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王宗其说。连云区纪委监委决定召开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并提前3天通过微信群、街村广播等渠道发布通知,邀请党员群众参会。“‘阳光反馈’不仅解开了群众的心结,也帮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我以后干事动力更足了。”翟恩春感慨道。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专项工作中,除了每季度对失实检举控告可澄清事项及涉嫌诬告陷害举报进行滚动式排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对去年以来查否的1893件信访举报进行“回头看”,按照规定及时启动澄清工作。
澄清正名,既要给干部一个“交代”,也要给群众一个“明白”。连云港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匿名举报“阳光反馈”机制,通过线下召开反馈会、公告栏公示等形式公开核查结果,有效破解匿名举报反馈难问题。仅在连云区,该区今年已召开信访问题“阳光反馈会”5场,参会人数超300人次,通报知晓率达70%,重复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21%。
亮剑:严惩诬告陷害,弘扬清风正气
“村会计陈某截留其父亲养老金存折,冒名代签银行领款单,私吞其5660元保险款......”去年年底,灌云县龙苴镇杨某传实名举报反映该镇胡河村原会计组长陈某存在截留私吞其父亲养老金违纪违法问题。经司法鉴定,该签名并不存在伪造。调查组反馈情况后,杨某传仍通过发短信、走访、造谣等方式重复举报。5月16日,县公安局认定杨某传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不实举报要澄清,恶意诬告歪风更要刹住。但如何准确区分错告误告和恶意举报,在实践中一直是个难题。连云港市纪委信访室负责人透露,在恶意举报认定上,连云港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中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以阻止他人得到提拔重用等9种恶意举报情形,明确恶意举报行为的查处必须由县(区)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报市级党委或纪委监委审批流程;针对恶意举报主体分类制定处置程序,明确了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5种从重处理情形。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连云港全市不实举报同比下降35.2%。此外,为充分保障群众监督权利,该市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体系,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按照规范程序检举控告,努力营造群众监督良好环境和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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