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3月19日晚,无锡发布促进住房消费新政“锡十条”。其中明确,对在无锡工作、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只需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即可在无锡市购买1套新房。
据了解,无锡此次出台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前提下,围绕供需两端,全力支持住房刚性需求,精准支持改善性需求。
在需求侧方面,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外来人才在锡刚性购房需求。对在无锡工作、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以在本市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据了解,此前政策规定,非无锡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前累计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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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对长期在无锡居住生活、且已具备落户无锡市区条件,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资格等原因未办理落户手续的购房户,可参照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条件。
适当调整住房限购区域范围。此次,无锡将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的部分街道,以及锡山区锡东新城、惠山区惠山新城等商品住房库存偏高、去化周期较长的限购区域,调整为非限购区域,原有限购政策相应调整。
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此项新政,自2月8日(含)起,无锡市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最低可至3.8%。
此外,“锡十条”还明确,认真落实国家去年出台的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按规定条件申请退还相关个人所得税。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加大拆迁安置货币化力度,推进“房票”购房。
在供给侧方面,根据国家和省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具体来说,就是在预售资金原有五个提取节点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节点(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之后),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
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对于新建商品房项目,给予企业在价格申报备案上一定的自主性。企业可在不超过有关限定条件范围内,自主申报备案价格。
支持改善性产品供应,对高品质住宅项目给予在项目认定、价格备案上更多的灵活性。对符合《无锡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实施导则(试行)》《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享受相关政策。
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落地见效。
据了解,今年1至2月,无锡房地产市场出现回暖态势。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新政将有利于提振当前房地产市场信心,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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