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为落实好两项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通知对目标任务、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兑付管理、犁耕深翻、智能检测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作了明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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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惠民,明确补助对象
通知明确2023年全省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稳定在52%,完成省级下达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面积302万亩。
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要求,原则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省级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夏季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全覆盖)和秋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
直补到户,确保资金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按时间节点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系统直接打卡给补助对象(单位组织的必须直接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打卡时注明“秸秆还田”或“犁耕深翻”字样,按《江苏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号)等文件要求,完善资金管理流程,规范资金使用,及时督查核实资金兑付到位率、准确率和资金结余情况,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扩大犁耕深翻,推进生态型耕作
犁耕深翻还田是江苏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主推技术之一。省级支持60个县(市、区)开展犁耕深翻还田作业,以实际种植大户为主体,秋季作业为重点,鼓励整村整镇推进。要求各地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努力扩大作业面积。
通知强调各地要规范作业,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作业技术到位率和作业效果。
推进智能监测,提升补助公信力
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两项工作中十分重要,有助于强化作业面积和质量监测,与第三方核查相结合时,还能提高补助面积的精准度和公信力。通知要求,有条件地区以规模种植户、整村整镇推进为主,加强电子围栏建设试点。
通知要求,作业面积必须以地力保护面积等具有权威性确定的面积为准,县域范围内必须统一标准。有较大作业面积的实际种植户在登记时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做到小农户不需要申报,种粮大户申领补助“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
强化风险防控,实现“阳光操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制定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并按要求做好有关项目管理工作。坚持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政策告知、确认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规定动作”,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机制。
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同时向全省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增强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通知将规范指导各地做好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犁耕深翻工作,发挥好作业补助政策效应,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目前各地均已着手完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管理措施、强化补助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执行规范性,全力确保补助政策落实精准到位,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作业补助获得感。
通讯员 陈建清 周忠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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