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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占职工总数的21%。他们主要分布在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知识技能、医疗分享等领域。他们是普普通通的劳动者,也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和守护者。近年来,新就业形态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日益显现,大幅提升了我国经济运行的就业承载力。厚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土壤对于稳就业、保民生具有特别的意义。
新就业形态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等特点,但也存在从业者权益保障相对较难等问题。只有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调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积极性,让他们甩开膀子加油干。江苏日前印发的《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推出一揽子优惠政策,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就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可在江苏省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这些举措的推出,将有助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轻装上阵,跑出干事创业加速度。
社会保障兜底之后,想让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现实和未来充满信心,还要更多政策的鼓励和扶植。近年来,江苏相关部门纷纷出招,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进一步降低个体户线上创业成本,提供多元化就业机会。鼓励发展各类小微网络经济,积极支持发展个体文化创意经济、网络名人经济、直播流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南京、苏州等地一批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者等重点群体,这让许多刚起步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坚定了敢想敢干的信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许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职业技能的掌握和提升是当务之急。江苏最近几年连续出台文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且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支持各类高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参加上述培训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拥有了一定的职业技能,就有了安身立身之本,随着实践中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人生之路变得更为开阔,创业的劲头也更加充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也会在不经意间与每一个人的生活不期而遇。在享受着他们创造的成果同时,更要感谢他们的辛勤付出,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一个和谐、包容的社会,才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理想的乐土。(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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