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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村BA”“村超”等体育赛事火遍全国,得到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自办体育赛事的热情;有人担忧一旦资本介入、商业化加重,这样的赛事就会变味。
当前,很多地方纷纷组织起自己的“村BA”“村超”,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地方甚至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各地积极举办“村BA”体育赛事,当然是一件好事,能够带动体育运动深入广大基层。事实上,我们之所以持续围观各地基层赛事活动,其实也有着这样一种期待——希望举办乡村体育的火热之情能够在全国各地“燃”起来,带火乡村运动、带动乡村振兴。不过,乡村体育赛事的组织推进,有简单之处,也有难点所在。简单的是,它并不需要被打造成多么专业、多么高水平的赛事,也不需要太多的行政介入和管理;难的是,赛事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把好事办好,才是真的好。
近几年,乡村体育赛事走进人们视野。因为自带天然的乡土气息,网友们亲切地把乡村篮球赛称为“村BA”,把乡村足球赛称为“村超”。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村BA”像一只蝴蝶,带动起助力乡村振兴的巨大力量,不仅改变了当地群众的精神面貌、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带动了当地的旅游和消费。近两年,从宁夏西海固的乡村篮球赛到江苏徐州的足球“村界杯”,不同地区乡村振兴的发展硕果,在体育赛场上得以缤纷呈现。不久前,农业农村部和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举办乡村篮球大赛(村BA)的通知,更让“村BA”有了“全国版”。
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农文旅体”融合发展新的支撑点,“村BA”是一个例证,不过要在推进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一方面,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火种,农民群众也有自己的文体特长和爱好,只有扎根本地文化和习俗,体育赛事才能有“根”,才能有持久的活力。另一方面,这类体育赛事的最大特色,在于它是由民间自然而然孕育出来的,是从“土”里、从农民的生活中“长”出来的。因此,我们要给农村留有充分的自主权。最后,还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各地在举办赛事的过程中,一定要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吃透实际情况,因势利导,因地而为。让“村BA”“村超”作为一项农民体育活动、体育赛事,持久举办下去,成为丰富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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