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日,秋季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上课时间为9月4日。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各地各校要认真部署假期安全防护工作。这几天,“安全”成为了放假前的关键词;南京、苏州、徐州等地也发布了校外培训的相关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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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放假”,平安过暑假
暑假即将开始,如何关注孩子的假期安全?南京市教育局发布了温馨提示,做到“四个严防、四个注意”,共同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
一、严防溺水事故
●家长要对孩子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做到“六不两会”。
“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擅自下水施救。
“两会”:
发生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报告;
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 切实承担起孩子暑假期间的监管义务,对孩子外出行踪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 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通过寻求成人帮助等方式智慧救援,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严防交通事故
● 家长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过马路走斑马线。
● 教育孩子文明骑车,骑车不手离把手,不违章载物,不载人,不打伞,不牵引、攀扶车辆,不乱停乱放。要告知孩子“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车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常识。
● 驾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不酒驾,不超载,不分心驾驶,儿童坐在后排座位,年幼的孩子使用安全座椅。
三、严防食物中毒
● 家长要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教育孩子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
● 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 夏季气温高,食物容易变质,要教育孩子食用之前通过颜色、气味、外观加以判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严防意外事故
● 暑期处于暴雨、雷电、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期,家长和孩子应及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活动。若需外出,提醒孩子要留心注意路况,防止跌入井坑、涵洞中;远离围墙、广告牌和大树等;不在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危险区域活动。
教育孩子平时不去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不触碰违禁品。不随便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礼物,不搭乘陌生人车辆。
五、注意居家安全
● 加强家中电源、燃气、热水器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教会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发生触电、中毒、烫伤等事故。教育孩子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做好家庭阳台、窗台、楼顶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攀爬,谨防摔伤、坠落;不向楼下抛扔物品。
● 不留幼小的孩子独自在家;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
六、注意网络安全
● 当前网络诈骗频发,学生涉世未深,防范意识薄弱,是诈骗分子的目标人群。家长要不断强化孩子防诈骗意识,重点让孩子牢记“三不一多”,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为预防孩子沉迷网络,要严格控制孩子上网时间,教育孩子不沉溺虚拟空间,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传播、不浏览不良信息,不随意约会网友,不将个人、家人及他人信息上传,不随意打赏。
七、注意旅行安全
● 外出旅游要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和景区等情况,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注意查看景区、宾馆酒店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及消防设施位置,熟悉安全出口位置以及自救方法,不擅自前往景区未开放的区域游览,在危险地段服从景区工作人员指挥,牢记景区紧急救援电话,冷静处置突发情况。
● 提醒孩子要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水上、潜水等高风险项目,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量力而行,不盲目追求刺激。参加游乐项目时,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擅自行动。
八、注意心理安全
● 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共同成长的好时机,家长应该利用假期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
用善于发现的眼光鼓励孩子的点滴进步,给予孩子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
● 发现孩子在学习生活中出现负面情绪时,要耐心倾听孩子的心声和感受;孩子遇到困难与挫折时,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孩子的信心,并与孩子一起商讨解决办法,帮助孩子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据了解,扬州市翠岗中学特意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同时在6月30日举行“散学式”,进行安全教育。该校副校长蒋晓美说:“假期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我们将于6月30号举行初一、初二年级的散学式,将进行假期专题安全教育。我们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网络安全、自我保护,特别进行防溺水、防欺凌教育。”
校外培训“审慎选择,适度参加”
放假前,南京市鼓楼区“双减”办发布了“关于暑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一起来看——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下,鼓楼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逐步规范。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希望家长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关注孩子全面成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摒弃教育焦虑。您要注重培养孩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帮助孩子正确对待学习的压力,多加引导,切勿简单粗暴“唯分数论”。要客观理性地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若孩子确有培训需要,请务必审慎选择,适度参加。
二、暑假期间不参加学科培训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或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或参与违规培训。
因此,暑假期间请您不要带孩子参加学科培训,平时周一到周五参加学科培训需查验机构有无办学许可证,是否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资金是否进入监管账户。
三、参加非学科培训要选择正规机构
“双减”文件明确了非学科培训机构分类监管的要求,您在选择非学科培训机构时要关注以下几点:
1、培训资质
您在选择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关注相关机构是否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审核意见书;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2、培训时间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培训合同
培训机构与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1年版)》。请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合同印章与培训机构资质名称是否一致,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相关资料。
4、收费标准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坚持公益属性,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示。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您应该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交费、退费、消课。不可将钱转账到个人账户,不可受机构诱导使用分期贷款缴纳培训费用。若您因自身原因,未选择合规机构,未将培训费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缴纳入机构监管账户,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
5、场所安全
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
合理安排暑假期间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防范各类培训风险,渡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的假期。
南京市鼓楼区相关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025-83230274(学科类);
区科技局:025-89667501(科技类);
区文旅局:025-58591671(艺术类),025-83230426(体育类);
区市场局:025-83315315(托管、收费、合同、广告等)。
同样,苏州市教育局也在放假前发布了家长关心的暑假期间有关校外培训的4条问答,详细如下——
问题一:我作为家长,该如何安排好孩子的假期生活?
家长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当树立正确教育理念,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建议家长进一步关注“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孩子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假期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求知欲,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加强网络行为监管,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娱乐之间的关系,保证充足的睡眠,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问题二:“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双减”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幼小衔接课程),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1:00。暑假期间,任何机构、个人在暑假期间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上培训),如:集中学科培训、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学科类培训行为均属违规。如您在违规机构缴费,将随时承担退费难等不可预知的风险,还请家长们务必警惕!
问题三:那我在暑假期间,准备给孩子报名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类别的校外培训,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
请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师资、收费标准和退费制度等;二是您须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由您妥善保管;三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对不符合规定诱导您超长时间缴费的,您应该坚决拒绝;四是您可通过“苏培宝”APP给孩子选择培训课程、缴纳培训费用,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问题四:当我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时,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情况?
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暑假期间,苏州市将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各位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工作,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培训。如您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的教育、文化、体育或科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前须加拨区号0512)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前须加拨区号0512)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前须加拨区号0512)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咨询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前须加拨区号0512)
徐州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发布了“关于暑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要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建议您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时间,陪伴孩子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参加校外培训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逃生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徐州市主城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全部清零。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查看机构是否持有主管部门发放的《办学许可证》。选择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并现场辨识证照是否齐全、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是否与宣传相符等。
三、知晓培训收费规定。国家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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